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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第一次业务学习会议纪要(2019年度)

 

    间:2019126日上午

    点:本所会议室

出席人员:本所全体律师

人:周中建律师

人:方芳律师

会议纪要:

本次会议为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第次业务学习会,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曹骏主任布置近期工作安排

1、本所2019年春节假期自21日至211日止,212日正式上班。

2、全所律师应在223日前将未结案情况逐项核对、填报并交办公室。

二、周中建律师组织学习法释〔2018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周中建律师组织大家逐条学习该解释,该解释全文共26条,自201921日实施。该解释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最高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该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该解释主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和实际施工人权利的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对统一法律适用、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保护各类主体尤其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度工作会议已经确定自2019年度起,本所将双周业务学习会调整为月度工作例会,确定于每月末最后一周的周六上午九点举行。

 

以上是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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